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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钢集团新疆八一钢铁有限公司八钢镀锌机组改造(锌铝镁)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信息公示

新疆生态环保产业协会 / 2023-11-10 / :187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选址、建设、运营全过程环境信息公开的主体,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相关信息和审批后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信息公开的主体;建设单位编制环境影响公众参与的过程中,应当公开有关环境影响评价的信息,征求公众意见。建设单位对所发布的公示信息内容负全责并承担法律责任。

我公司于2023年11月8日委托南京国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承担“宝钢集团新疆八一钢铁有限公司八钢镀锌机组改造(锌铝镁)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 部令 第4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现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公示材料如下: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宝钢集团新疆八一钢铁有限公司八钢镀锌机组改造(锌铝镁)项目

建设地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头屯河区宝钢集团新疆八一钢铁有限公司现有厂区内

建设内容:新建一条年产35万吨锌铝镁/铝锌机组及配套设施,机组实现全自动控制,与八钢MES及信息化系统衔接;拆除现有锌锅,预留2锅3位,本项目配置为单锌锅,制氢站设备升级。同时配套建设土建、结构、建筑、电气、仪表及自动化系统、电讯、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消防、公辅设施等内容。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宝钢集团新疆八一钢铁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八一路

联系人:陈四海

联系电话:0991-3882311

三、环评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南京国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玄武区花园路11号2号楼231

联系人:段工

联系电话:025-86773197

Email:876937031@qq.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本次公众参与本着知情、真实、平等、广泛、主动的原则,采用公开发布工程信息收集公众意见及建议,公众可点击本文中链接获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填写后可通过书信、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提出您对本项目实施过程中和实施后有关的环保意见和建议。

  

宝钢集团新疆八一钢铁有限公司

2023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