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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生态环保产业协会
新疆焦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新疆艾维尔沟矿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信息公示
新疆生态环保产业协会 / 2023-11-28 / :149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选址、建设、运营全过程环境信息公开的主体,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相关信息和审批后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信息公开的主体;建设单位编制环境影响公众参与的过程中,应当公开有关环境影响评价的信息,征求公众意见。建设单位对所发布的公示信息内容负全责并承担法律责任。
新疆艾维尔沟矿区由东区和西区两部分组成,西区行政区划隶属乌鲁木齐市达坂城区管辖,东区行政区划隶属托克逊县阿乐惠镇管辖。矿区总面积73.7km2,划分为4个井田。新疆焦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委托煤炭工业太原设计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承担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跟踪评价工作。现《新疆焦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新疆艾维尔沟矿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已基本编制完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的要求,对该项目进行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征求广大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公示材料如下: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电子查阅方式,获取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链接:https://pan.baidu.com/s/1B02oU5J1CCS0i1Fe5zY3Tg,提取码:aend)。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为项目所在地的居民、单位职工或团体、组织和管理部门。本次公示主要事项为征求公众对项目建设及运营过程可能存在的环境问题,了解公众对本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
三、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可以在本公告公示后,自行下载并打印公众意见表,网络链接(链接:https://pan.baidu.com/s/1B02oU5J1CCS0i1Fe5zY3Tg,提取码:aend)。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电话、邮件、来访的形式向我单位或环评机构了解情况和意见反馈。
建设单位:新疆焦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15199050385
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达坂城区艾维尔沟片区七一平硐社区平硐北街23号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煤炭工业太原设计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房女士
联系电话:0351-4116814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对本建设项目有任何意见或建议,可以自本公告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通过书面、电话和电子邮件的形式向我单位或环评机构反馈。
新疆焦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23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