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产业协会
 联系方式:0991-4165463 | 0991-4165461 | 0991-4165486     微信公众号   个人中心

兵团八师绿氢减碳创新应用示范项目(一期)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信息公示

新疆生态环保产业协会 / 2023-12-13 / :76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选址、建设、运营全过程环境信息公开的主体,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相关信息和审批后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信息公开的主体;建设单位编制环境影响公众参与的过程中,应当公开有关环境影响评价的信息,征求公众意见。建设单位对所发布的公示信息内容负全责并承担法律责任。

2023年12月,我公司委托乌鲁木齐湘永丽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承担了“兵团八师绿氢减碳创新应用示范项目(一期)”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相关规定,现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进行第一次信息公示,征求广大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公示材料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兵团八师绿氢减碳创新应用示范项目(一期)

项目性质:新建

项目概要:石河子市氢联世纪科技有限公司拟在第八师石河子市银燕路506号,新疆天富易通供应链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内,建设规模为2000公斤/日的制氢加氢一体站,建设内容包括电解水制氢单元、加氢单元、储氢罐及其配套工程。项目总投资3000万元

二、建设单位及其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石河子市氢联世纪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郎琪

联系电话:13810019112

电子邮箱:13810019112@139.com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

乌鲁木齐湘永丽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调查表网络下载链接地址:https://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W020181024369122449069.docx

五、提出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对本项目有环境保护方面意见的,可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书面意见。请留下您的姓名及基本情况(单位或住址、文化程度、职业、联系方式等),以便必要时进行回访。

              

石河子市氢联世纪科技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13日

附件:兵团八师绿氢减碳创新应用示范项目(一期)环境影响评价(盖章).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