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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伊犁州霍城县切特萨尔布拉克水库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

新疆生态环保产业协会 / 2024-01-19 / :82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选址、建设、运营全过程环境信息公开的主体,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相关信息和审批后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信息公开的主体;建设单位编制环境影响公众参与的过程中,应当公开有关环境影响评价的信息,征求公众意见。建设单位对所发布的公示信息内容负全责并承担法律责任。

2024年1月17日,霍城县水利管理站委托新疆创禹水利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承担新疆伊犁州霍城县切特萨尔布拉克水库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现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公示材料如下:

  • 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1)项目名称:新疆伊犁州霍城县切特萨尔布拉克水库工程;

(2)项目地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市慕什塔格东路242号,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81°01'32.2568"、北纬:44°19'45.0530"。

(3)建设性质:新建;

(4)建设内容及规模:切特萨尔布拉克水库枢纽工程具有灌溉及乡村供水功能,是切特萨尔布拉克流域灌区开发的重要基础性工程。水库正常蓄水位为1252.40m,拦河最大坝高68.0m,水库总库容为716.7万m3,其中死库容245.0万m3,兴利库容410.0万m3,调洪库容61.7万m3。根据《水利水电工程等级划分及洪水标准》SL252-2017和《防洪标准》GB50201-2014,确定本工程等别为Ⅳ等小(1)型工程,主要建筑物级别为:拦河大坝、放水洞、导流冲沙放空洞、溢洪道为4级建筑物,次要建筑物及临时建筑物为5级。拦河大坝、放水洞、导流冲沙放空洞、溢洪道等永久性边坡等级为4级,场外交通道路为公路Ⅳ级,场内交通道路等级为厂矿道路四级。

(二)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霍城县水利管理站

联系人:严晓燕

联系电话:13629991773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机构:新疆创禹水利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18599395832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可通过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保护协会网站进行下载,网址:http://www.xjhbcy.cn/hbcyxh/xxgk/255400/hjyxpjgzcygs/284162/index.html,《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

  • 提出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本次公众参与本着知情、真实、平等、广泛、主动的原则,采用公开发布工程信息收集公众意见及建议,公众可点击本文中链接获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填写后可通过书信、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提出您对本项目实施过程中和实施后有关的环保意见和建议。

 

 

霍城县水利管理站

2024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