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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新鑫矿业股份有限公司阜康冶炼厂环境影响后评价公众参与信息公示

新疆生态环保产业协会 / 2024-01-19 / :111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选址、建设、运营全过程环境信息公开的主体,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相关信息和审批后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信息公开的主体;建设单位编制环境影响公众参与的过程中,应当公开有关环境影响评价的信息,征求公众意见。建设单位对所发布的公示信息内容负全责并承担法律责任。

202310月,受新疆新鑫矿业股份有限公司阜康冶炼厂的委托,新疆创青晨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承担了新疆新鑫矿业股份有限公司阜康冶炼厂环境影响后评价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中的相关要求,现开展该环境影响后评价公众参与信息公示,征求广大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公示材料如下:

一、环境影响后评价基本内容

项目名称:新疆新鑫矿业股份有限公司阜康冶炼厂环境影响后评价

评价时段:20065至今

评价内容:2008年对电镍生产线进行扩建,设计产能:电镍年产量13000t,电钴年产量200t;铜渣年总产量31212.72t2010年建设年产1.3万吨电镍相匹配的尾渣铜渣综合利用工程,综合处理量约2.3t/a,并建设年产1.5万吨电铜及与之相匹配的辅助设施,设计产能:电铜年产量1.5t,硫酸年产量19000t2022改建铜系统常压浸出渣(红渣)加压浸出系统,增加电铜产量:298t/a,现有实际生产能力为年产电镍12000t、电铜11409t及配套硫酸11000t,年产电钴110t

二、环境影响后评价报告书全文查阅方式和途径

查阅报告书可联系新疆创青晨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杨工,联系电话:18129212571

三、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次环境影响后评价过程中,广泛征询评价范围内及所在地公众、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意见及关心阜康冶炼厂建设的所有社会人士。

四、建设单位的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新疆新鑫矿业股份有限公司阜康冶炼厂

通讯地址:新疆昌吉州阜康市五宫新疆新鑫矿业股份有限公司阜康冶炼厂

联系人:翟戈辉

电话:13699986273

Email:136720277@qq.com

五、承担后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新疆创青晨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鸿泰路66号大都会小区8号楼10层1005-1号

联系人:杨工

电话:18129212571

Email:372669163@qq.com

六、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www.xjhbcy.cn/blog/article/6257

七、提出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本次公众参与本着知情、真实、平等、广泛、主动的原则,采用公开发布工程信息收集公众意见及建议,公众可点击本文中链接获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填写后可通过书信、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和评价单位提出您对本次后评价工作的有关环保意见和建议。

 

新疆新鑫矿业股份有限公司阜康冶炼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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