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登记
Information Disclosure
联系我们
CONTACT US
电话:
0991-4165463
0991-4165461
0991-4165486
邮箱:
XEEPIA@163.COM
地址:
乌鲁木齐市南湖西路215号

新疆生态环保产业协会
伽师县英阿瓦提渠首除险加固工程 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新疆生态环保产业协会 / 2024-01-23 / :72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选址、建设、运营全过程环境信息公开的主体,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相关信息和审批后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信息公开的主体;建设单位编制环境影响公众参与的过程中,应当公开有关环境影响评价的信息,征求公众意见。建设单位对所发布的公示信息内容负全责并承担法律责任。
2024年1月19日受伽师县水管总站的委托,南京国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正在开展伽师县英阿瓦提渠首除险加固工程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现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公示材料如下: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伽师县英阿瓦提渠首除险加固工程;
建设地点:位于克孜河中下游伽师县境内。
项目概要:本项目为改建项目,对英阿瓦提渠首进行拆除重建,工程任务主要为灌溉,渠首控制灌溉面积为115.34万亩,设计引水流量为70.54m3/s。
根据《防洪标准》(GB50201-2014)的规定,本工程为平原区拦河水闸工程,设计洪水标准过闸流量为645m3/s,校核洪水标准过闸流量为750m3/s,校核洪水标准水闸下泄流量为750m3/s,根据《防洪标准》(GB50201-2014)表11.1.4,水闸过闸流量大于100m3/s小于1000m3/s,工程等别为Ⅲ等,工程规模属中型。
本工程主要建筑物有引水闸、泄洪冲沙闸,次要建筑物为导流堤、上下游连接段及消能防冲建筑物,主要建筑物为3级,次要建筑物为4级,临时建筑物为5级。引水闸、泄洪闸、冲沙闸等主要建筑物设计洪水标准为30年一遇,校核洪水标准为50年一遇。
投资总额:15336.00万元;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伽师县水管总站
联系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新疆伽师县团结路28号
联系人:李福生
联系电话:15009941016
邮箱:1546567999@qq.com
三、环评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南京国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南京市玄武区花园路11号2号楼
联系人:魏工
联系电话:025-86773197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连接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本次公众参与本着知情、真实、平等、广泛、主动的原则,采用公开发布信息收集公众意见及建议,公众可以在本信息公开后10个工作日内点击本文中链接获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填写后可通过书信、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提出您对本项目实施过程中和实施后有关的环保意见和建议。
伽师县水管总站
2024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