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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吉油田吉28块芦草沟组页岩油开发先导试验方案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新疆生态环保产业协会 / 2024-01-22 / :60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选址、建设、运营全过程环境信息公开的主体,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相关信息和审批后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信息公开的主体;建设单位编制环境影响公众参与的过程中,应当公开有关环境影响评价的信息,征求公众意见。建设单位对所发布的公示信息内容负全责并承担法律责任。

2021年8月13日,受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吐哈油田分公司准东采油管理区的委托,南京国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承担了“昌吉油田吉28块芦草沟组页岩油开发先导试验方案工程”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目前,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已编制完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开展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信息公示,以听取社会各界对该项目的环境影响及有关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公示材料如下: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1.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的全文网络链接

详情见附件

2.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如需查阅纸质报告书可联系环评单位联系人。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次环境影响评价过程中,广泛征询评价范围内及项目所在地公众、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意见及关心该项目建设的所有社会人士对本项目的意见和建议,具体公众范围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六师红旗农场。

三、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可通过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保护协会网站进行下载,网址:http://www.xjhbcy.cn/blog/article/6257。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来电等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反馈给建设单位或者环评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公众提交意见时,请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以便必要时进行回访。

五、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吐哈油田分公司准东采油管理区

联系人:王建伟

联系电话:13899311159

六、环评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南京国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南京市玄武区花园路11号2号楼

联系人:陈惠平

联系电话:02586773160

邮箱:chenhp2003@163.com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吐哈油田分公司准东采油管理区

2024年1月22日

附件:吉28块芦草沟组页岩油开发先导试验方案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