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吐东204井地面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信息公示

新疆生态环保产业协会 / 2024-03-13 / :71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选址、建设、运营全过程环境信息公开的主体,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相关信息和审批后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信息公开的主体;建设单位编制环境影响公众参与的过程中,应当公开有关环境影响评价的信息,征求公众意见。建设单位对所发布的公示信息内容负全责并承担法律责任。

2024312日,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委托新疆天合环境技术咨询有限公司承担了吐东204井地面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为维护社会公众合法的环境权益,提高环境影响评价的科学性和针对性,提高环保措施的合理性和有效性。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的相关要求,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进行第一次公示,向公众公开本项目环境评价的有关信息,并征求公众意见和建议。公示内容如下: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吐东204井地面工程

项目性质:改扩建

地理位置:吐东204井地面工程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轮台县境内。

  项目概要:吐东204井地面工程计划部署吐东204井1座,单井设计规模为天然气8×104m3/d,凝析油20m3/d。井场主要设备为315kW加热节流橇真空加热炉1座(利库),三相分离计量橇1座(利库),闪蒸分离橇1座(利库),储油罐4座(新建),密闭定量装车橇1座(成橇采购),放散管(新建)。新建管线410m。配套有自控仪表、电气、设备、结构和防腐等辅助设施。

二、建设单位

建设单位名称: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

建设单位联系人:商工

建设单位地址:新疆库尔勒市石化大道26

建设单位联系方式:0996-2174132

三、承担环境影响评价的单位及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新疆天合环境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

联系电话:0991-4182189

邮政编码:830063

地址:乌鲁木齐市南湖西路215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可通过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保护协会网站进行下载,网址: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本次公众参与本着知情、真实、平等、广泛、主动的原则,采用公开发布工程信息收集公众意见及建议,公众可点击本文中链接获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填写后可通过书信、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提出您对本项目实施过程中和实施后有关的环保意见和建议。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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