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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生态环保产业协会
乌鲁木齐市米东区化工工业园化工产业集中区总体规划(2023—2035)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一次次信息公示
新疆生态环保产业协会 / 2024-04-02 / :436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选址、建设、运营全过程环境信息公开的主体,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相关信息和审批后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信息公开的主体;建设单位编制环境影响公众参与的过程中,应当公开有关环境影响评价的信息,征求公众意见。建设单位对所发布的公示信息内容负全责并承担法律责任。
2024年3月,受乌鲁木齐市米东区化工工业园管理委员会的委托,新疆寰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承担了“乌鲁木齐市米东区化工工业园化工产业集中区总体规划(2023—2035)”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中的相关规定,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应实行公开、平等、广泛和便利的原则,采用多种形式,开展环境影响评价的公众参与工作。现对该规划环境影响评价进行第一次公示。公示材料如下:
一、规划概况
(1)规划基本情况
规划名称:乌鲁木齐市米东区化工工业园化工产业集中区总体规划(2023—2035年)
规划位置及范围:乌鲁木齐市米东区化工工业园化工产业集中区位于乌鲁木齐米东区化工工业园规划范围内,总占地面积为1056.3公顷,分为乌石化片区、华泰片区、五江片区、新仁化工片区共四个片区。
乌石化片区,占地面积695.8公顷(10437亩),南至北外环东路,北至安业巷,西至大庆路,东至现状厂区东路;
华泰片区,占地面积109.7公顷(1646亩),南至乌石化北疆铁路线,北至东祥路,西至现状厂区西路,东至北一路;
五江片区,占地面积10.8公顷(162亩),南邻新疆油田油气储运公司石化站,北至远景西路南侧约360米,西侧至铁厂沟河相邻约100米,东至米东北路;
新仁化工片区,占地面积240公顷(3599亩),南至南园南路,北至九沟北路,西至金汇东路,东至福州东路。
(2)规划期限
规划期限分为近、远期,近期:2023~2030年,远期:2031~2035年。
(3)发展定位
米东区化工产业集中区将紧紧围绕自治区“八大产业集群”,着眼于乌鲁木齐市“6+4”产业体系,锻长板、补短板、强基础,培育工业企业做大做强。全面贯彻落实高质量发展理念,促进各要素向化工产业集中区高效集聚。立足米东区雄厚的工业基础,坚持以石油化工、新能源、新材料为主导产业。
规划近期,将化工产业集中区建设成为乌鲁木齐北部重要的化工产业基地,技术水平、创新能力、产品体系、管理模式达到疆内领先水平,形成与疆内其他园区的差异化竞争优势。
规划远期,化工产业集中区进一步延伸发展产业链,发展成为疆内一流的化工产业集中区,充分提升其特色产业在国内的行业影响力。
(4)空间布局
米东化工工业园区整体形成“一园三区”的空间布局框架下,化工产业集中区四个片区位于工业园的四个不同位置,规划用地性质以三类工业用地为主要功能。结合各个片区现有空间功能集聚和交通联系的需求,规划为“两轴、四片区”的空间结构。两轴:以东西向的米东大道为主要的交通联系轴和南北向的康庄路为次要的交通联系轴,串联四个化工片区;四片区:规划依据不同功能定位和产业分类,将化工产业集中区四大片区:华泰氯碱化工产业片区、乌石化石油化工产业片区、五江储能材料和新仁绿色新材料片区。
二、规划环评委托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委托单位名称:乌鲁木齐市米东区化工工业园管理委员会
委托单位联系人:薛科长
单位联系方式:15981779082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新疆寰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经济开发区云台山街499号
联系人:摆玉龙
单位联系方式:17799107625
电子邮箱:148113554@qq.com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1)准备阶段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研究相关法律及规划文本,进行初步规划方案分析和现场勘察,识别评价因子和建立评价指标体系,确定评价重点、评价范围和环境敏感目标,发布第一次环境影响信息公示。
(2)正式工作阶段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委托第三方监测单位进行现场环境质量监测,对规划区环境质量现状进行评价,规划环评报告进入编写阶段
(3)报告书编制阶段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对规划提出优化调整建议,给出环境保护措施,明确规划实施的环境可行性,开发区管委会发布第二次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告,形成报告书送审稿。
主要工作内容: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在对规划范围及周围环境现状质量状况的调查基础上,分析规划与相关规划、政策的符合性,对规划实施后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预测和评估,提出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提出规划优化调整建议,制定跟踪监测的方法和环境管理制度。
五、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可通过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保护协会网站进行下载,网址:http://www.xjhbcy.cn/hbcyxh/xxgk/255400/hjyxpjgzcygs/284162/index.html。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本次公众参与本着知情、真实、平等、广泛、主动的原则,采用公开发布规划信息收集公众意见及建议,公众可点击本文中链接获取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填写后可通过书信、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向规划实施单位和环评单位提出您对规划实施过程中和实施后有关的环保意见和建议。本次公示公众信息反馈的时间自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
乌鲁木齐市米东区化工工业园管理委员会
2024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