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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孜河塔什米里克引水枢纽除险加固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信息公示

新疆生态环保产业协会 / 2024-05-09 / :81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选址、建设、运营全过程环境信息公开的主体,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相关信息和审批后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信息公开的主体;建设单位编制环境影响公众参与的过程中,应当公开有关环境影响评价的信息,征求公众意见。建设单位对所发布的公示信息内容负全责并承担法律责任。

我单位于2023年11月委托新疆创青晨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承担“盖孜河塔什米里克引水枢纽除险加固工程”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目前,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已编制完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开展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信息公示,以听取社会各界对该项目环境影响及有关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公示材料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盖孜河塔什米里克引水枢纽除险加固工程

项目选址:喀什噶尔河流域盖孜河塔什米里克引水枢纽

项目概要:本项目为改建项目,项目总投资17523万元。工程的主要任务是对现有病险的塔什米里克引水枢纽部分进行拆除重建,工程由泄洪闸、冲沙闸、右岸引水闸、上、下游导流堤及连接渠组成,控制灌区总面积为87万亩。本工程为Ⅱ等大(2)型工程,设计引水流量为74.28立方米/秒,最大流量为85.42立方米/秒。

二、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1)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详见附件。

(2)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如需查阅纸质报告书可联系新疆创青晨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吴工。

三、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次环境影响评价过程中,广泛征询评价范围内及项目所在地公众、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意见及关心该项目建设的所有社会人士对本项目的意见和建议。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请至生态环境部网站自行下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将您的意见如实填写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上。网址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下载并填写公众意见表发送至评价单位邮箱,或以电话等形式对工程建设、环境影响及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二)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新疆喀什噶尔河流域管理局水利管理中心

建设单位联系人:艾米都拉

建设单位地址:喀什市西域大道163号

建设单位联系方式:0998-5855308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名称:新疆创青晨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环评单位地址:乌鲁木齐市长春北路高新万科大厦1708室

环评单位联系人:吴工

环评单位联系方式:13095032020

邮箱:53619155@qq.com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次公示公众信息反馈的时间由公示日期起10个工作日。

 

 

 

新疆喀什噶尔河流域管理局水利管理中心

2024年5月9日

附件:盖孜河塔什米里克引水枢纽除险加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