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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晶诺新能源产业发展有限公司2万吨年提质降碳升级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信息公示

新疆生态环保产业协会 / 2024-05-24 / :444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选址、建设、运营全过程环境信息公开的主体,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相关信息和审批后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信息公开的主体;建设单位编制环境影响公众参与的过程中,应当公开有关环境影响评价的信息,征求公众意见。建设单位对所发布的公示信息内容负全责并承担法律责任。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2024年5月20日,我单位委托新疆立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承担新疆晶诺新能源产业发展有限公司2万吨/年提质降碳升级改造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 第4号)的相关规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应实行公开、平等、广泛和便利的原则,采用多种形式,开展环境影响评价的公众参与工作。我单位现对该项目进行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征求广大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公示材料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新疆晶诺新能源产业发展有限公司2万吨/年提质降碳升级改造项目

建设单位:新疆晶诺新能源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建设性质:改扩建

工程地点:胡杨河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大道18号-045号。

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拟在新疆晶诺新能源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原有年产5万吨高纯晶硅装置基础上,依托原有公用工程,通过新增设备[还原工序新增一台小的TCS试验汽化器和4台过热器、精馏工序建设二期(新增4套精馏塔、7套吸附柱、配套新增循环水系统等)、制氢工序新增1台2000标方的电解槽、新上一套2.5t/h的盐酸常规解析系统、尾气回收工序新增6台活性炭吸附塔及配套吹扫系统、新增三氯氢硅合成、新增高沸转化等装置将现有3000Nm3/h PSA制氮系统改为深冷制氮系统],全厂余热综合回收利用改造、新建区域配电室和机柜间,并优化现有还原工序还原炉控制参数(提高转化率、缩短生长周期等措施),使多晶硅产能每年新增2万吨。

项目总投资:47544万元。

二、建设单位及其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新疆晶诺新能源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胡杨河市胡杨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工业大道18号-045号

联 系 人:张晨

联系电话:18116886708

电子邮箱:445662629@qq.com

三、环评单位及其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新疆立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新疆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28号百信钻石苑F栋9层23室

联 系 人:刘玲玲

联系电话:15299135760

电子邮箱:3319708028@qq.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s://share.weiyun.com/mWZOFyrn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本次公众参与本着知情、真实、平等、广泛、主动的原则,采用公开发布工程信息收集公众意见及建议,公众可点击本文中链接获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填写后可通过书信、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提出您对本项目实施过程中和实施后有关的环保意见和建议。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新疆晶诺新能源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2024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