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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万昌新能源有限公司一期10万吨甲醛、2万吨气相乌洛托品技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信息公示

新疆生态环保产业协会 / 2024-07-19 / :171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选址、建设、运营全过程环境信息公开的主体,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相关信息和审批后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信息公开的主体;建设单位编制环境影响公众参与的过程中,应当公开有关环境影响评价的信息,征求公众意见。建设单位对所发布的公示信息内容负全责并承担法律责任

202434日,受新疆万昌新能源有限公司委托,新疆智联博宏环保工程有限公司承担了“新疆万昌新能源有限公司一期10万吨甲醛、2万吨气相乌洛托品技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为维护社会公众合法的环境权益,提高环境影响评价的科学性和针对性,提高环保措施的合理性和有效性,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的相关要求,对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进行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向公众公开本项目环境评价的有关信息,并征求公众意见和建议。公示内容如下: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新疆万昌新能源有限公司一期10万吨甲醛、2万吨气相乌洛托品技改项目

建设性质:改扩建

建设地点:吉木萨尔县北三台循环经济工业园区(A区)中部西侧新疆万昌新能源有限公司,中心点地理坐标:东经:88°43′52.079″,北纬:44°8′42.901″

建设概要:本项目主要为乌洛托品、甲醛(37%)的生产,改扩建内容主要为甲醛、乌洛托品车间生产工艺改造、新增乌洛托品仓库、多聚甲醛仓库,变配电主变扩容。液体储罐区、消防泵房、综合楼等均依托现有设施。

、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1.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的全文网络链接

链接:http://www.xjhbcy.cn

2.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如需查阅纸质报告书可联系新疆智联博宏环保工程有限公司逯工,联系电话:18409491659

、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次环境影响评价过程中,广泛征询评价范围内及项目所在地公众、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意见及关心该项目建设的所有社会人士对本项目的意见和建议,具体征求范围为吉木萨尔县北三台工业园区附近企业及居民

、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见《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配套文件:

http://www.xjhbcy.cn/hbcyxh/xxgk/255400/hjyxpjgzcygs/284162/index.html

、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向指定邮箱发送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发表关于该工程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

1、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新疆万昌新能源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联系人:刘总

建设单位联系方式:15299690318

2、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名称:新疆智联博宏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环评单位联系人:逯工

环评单位联系方式:18409491659

电子邮箱:2576126663@qq.com

六、公众参与时间

征求公众意见起止时间为: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止。

 

新疆万昌新能源有限公司

2024年7月19日

 

附件:新疆万昌新能源有限公司一期10万吨甲醛、2万吨气相乌洛托品技改项目(征求意见稿).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