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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亚新集团煤炭地下气化先导试验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信息公示

新疆生态环保产业协会 / 2024-08-02 / :479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选址、建设、运营全过程环境信息公开的主体,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相关信息和审批后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信息公开的主体;建设单位编制环境影响公众参与的过程中,应当公开有关环境影响评价的信息,征求公众意见。建设单位对所发布的公示信息内容负全责并承担法律责任。

  2024年8月,新疆亚新煤层气一五六勘查有限责任公司委托新疆格润特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承担“新疆亚新集团煤炭地下气化先导试验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为维护社会公众合法的环境权益,提高环境影响评价的科学性和针对性,提高环保措施的合理性和有效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文件的要求,现对该项目进行公众参与第一次信息公示,征求广大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公示材料如下: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新疆亚新集团煤炭地下气化先导试验项目。

建设性质:新建。

设地点:昌吉州阜康市白杨河矿区八号区块。

建设内容:新钻5口井,分两个平台布井,其中1#平台布置4口定向井,2#平台布置1口水平井。4口定向井与水平井在地下形成多组U型气化炉。4口定向井互为注气井、注水井、点火井、放喷井、观测井;水平井作为产气井,同时具备放喷功能。此外,针对已建老井场的1口注入井和1口生产井进行同步改造,满足后续注氧、注水、注氮气化运行要求。本先导试验站粗煤气处理最大规模30×104Nm3/d(干基),其中:老井场10×104Nm3/d(干基),新井场 20×104Nm3/d(干基)。先导试验地面工艺包括3大部分,分别为注空气排产及井下解堵系统、气化剂注入及粗煤气预处理系统和粗煤气净化处理系统,同时,新建粗煤气预处理站到净化处理站的站间管道。

二、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新疆亚新煤层气一五六勘查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宝心

联系电话:13579514408

三、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名称:新疆格润特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评价单位联系人:周冉

评价单位联系电话:0991-3656057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调查表网络链接地址:http://www.xjhbcy.cn/blog/article/6257

五、提出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本次公众参与本着知情、真实、平等、广泛、主动的原则,采用公开发布工程信息收集公众意见及建议,公众可以在本信息公开后10个工作日内,点击本文中链接获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填写后可通过书信、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提出您对本项目实施过程中和实施后有关的环保意见和建议。

注:请公众在发表意见时留下姓名及基本情况(单位或住址、文化程度、职业、联系方式等),以便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及时向您反馈相关信息。

 

 

新疆亚新煤层气一五六勘查有限责任公司

2024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