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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吉沙县黑孜泉河小型水源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

新疆生态环保产业协会 / 2024-09-12 / :176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选址建设、运营全过程环境信息公开的主体,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相关信息和审批后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信息公开的主体建设单位编制环境影响公众参与的过程中,应当公开有关环境影响评价的信息征求公众意见。建设单位对所发布的公示信息内容负全责并承担法律责任

2024912日,我公司委托乌鲁木齐湘永丽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承担了英吉沙县黑孜泉河小型水源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的相关规定,现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进行第一次信息公示,征求广大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公示材料如下: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英吉沙县黑孜泉河小型水源建设项目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英吉沙县黑孜泉河小型水源建设项目于黑孜泉河出山口处,地理座标为东经76°2912.84806″,北纬38°307.38461″;

建设内容:黑孜泉小型水源工程是注入式平原蓄水调节工程,主要任务为沉沙、农业灌溉,工程主要由引水渠首、挡水大坝、引水建筑物、放水放空建筑物等组成。设计水平年2035年,黑孜泉小型水源工程控制灌溉面积2.58万亩,其中高效节水灌溉面积2.05万亩。水库正常蓄水位1604.10m,相应库容617.50m3;死水位1591.60m,死库容189.70m3;调节库容427.80m3,为Ⅳ等小(1)型工程;

总投资:3.5亿元。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英吉沙县水管总站

联系人林士海                

联系方式:13909986822

三、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乌鲁木齐湘永丽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西北路499号新疆大学信息技术创新园411

 联系人:屈建平              

 电话:13579216062 

 电子邮箱:363001491@qq.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在本信息公开后10个工作日内,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按照有关公告要求的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负责审批的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提交书面意见。

 

 

英吉沙县水管总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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