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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城油田重13井区超稠油热采与新能源融合先导试验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信息公示

新疆生态环保产业协会 / 2024-11-20 / :396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选址、建设、运营全过程环境信息公开的主体,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相关信息和审批后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信息公开的主体;建设单位编制环境影响公众参与的过程中,应当公开有关环境影响评价的信息,征求公众意见。建设单位对所发布的公示信息内容负全责并承担法律责任。

  20241115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规定,中国石油新疆油田分公司开发公司委托新疆天合环境技术咨询有限公司对《风城油田重13井区超稠油热采与新能源融合先导试验工程》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现将建设内容等基本情况予以公开,以便了解公众对本项目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现将环境影响评价公示内容公布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概况

项目名称:风城油田重13井区超稠油热采与新能源融合先导试验工程

建设单位:中国石油新疆油田分公司开发公司

建设地址:本项目区位于克拉玛依乌尔禾区风城油田作业区重13 井区西南距乌尔禾区直线距离约14km

项目概况:本工程部署控制井 1口,双水平井 SAGD 5 对,单水平井 SAGD 6总计17口井,钻井总进尺 1.73×104m建产能4.92×104t。新建溶剂回收1座,注汽站1包括新建注汽锅炉29t/h新建8井式多通阀管汇站2座。新建集油、注汽、锅炉供水、锅炉供气和天然气外输管道共计14.7km,供配电线路39km,油区道路2.5km。配套电气、仪表、通信、道路、给排水、供配气等系统工程设计。本项目总投资18444.52万元 

项目性质:改扩

二、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风城油田重13井区超稠油热采与新能源融合先导试验工程

  联系人:孙工

  电话:0990-6896755

  联系地址:中国石油新疆油田分公司开发公司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名称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新疆天合环境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电话:0991-4182193

  联系人:余工

  电子邮件:25231084@qq.com

  地址:新疆乌鲁木齐水磨沟区南湖西路215

四、公众意见表链接

  http://www.xjhbcy.cn/hbcyxh/xxgk/255400/hjyxpjgzcygs/284162/index.html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请关注本项目建设的社会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及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公众反馈意见时,应提供详尽有效的联系方式,以便建设单位及时向您反馈相关信息。

  中国石油新疆油田分公司开发公司

  20241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