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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里木油田克拉苏气田克深31区块 白垩系巴什基奇克组试采项目(重大变动)环境影响评价 公众参与第一次信息公示

新疆生态环保产业协会 / 2024-12-16 / :279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 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 4 )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 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选址、建设、运营全过程环境信息公开的主体,是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相关信息和审批后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信息公开的主体; 建设单位编制环境影响公众参与的过程中,应当公开有关环境影响评价的信息, 征求公众意见。建设单位对所发布的公示信息内容负全责并承担法律责任。

20241212日,受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委托,河北奇正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承担了塔里木油田克拉苏气田克深31区块白垩系巴什基奇克组试采项目重大变动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为维护社会公众合法的环境权益,提高环境影响评价的科学性和针对性,提高环保措施的合理性和有效性,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要求,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进行第一次公示,征求广大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公示材料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选址选线、建设内容等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塔里木油田克拉苏气田克深31区块白垩系巴什基奇克组试采项目重大变动

项目性质:改扩建

项目选址:项目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克苏地区拜城县

项目概要:本工程为塔里木油田克拉苏气田克深31区块白垩系巴什基奇克组试采项目,共包括钻前工程、钻井工程储层改造工程油气集输工程辅助工程等内容,由于设计井场位置、管线长度等建设内容发生调整,本项目重新报批。

项目总井数4口,本次主要建设内容为:钻前工程:井场场地平整和修建进场临时道路,建设应急池、岩屑池、主副放喷池、活动房等;钻井工程:新钻井31口勘探井转开采井储层改造工程:若储层为I类储层采用酸化或酸压改造工艺;若储层为II类或III类储层采用大规模酸压或加砂压裂改造工艺;站场工程:新建采气井场3座;油气集输工程:新建采气管道7.85km公用工程:配套建设供配电、自控、通信、防腐等公用工程。试采产气规模80×104m3/d2.64×108m3/a,预测期末累产气24.59×108m3,累产水87.93×104t

(二)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

建设单位联系人:

建设单位联系方式:电话:0996-2176903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名称: 河北奇正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环评单位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自强路118

环评单位联系人:瞿工

环评单位联系方式:0311-83033190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www.xjhbcy.cn/hbcyxh/xxgk/255400/hjyxpjgzcygs/284162/index.html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建设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公众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塔里木油田分公司

202412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