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产业协会
 联系方式:0991-4165463 | 0991-4165461 | 0991-4165486     微信公众号   个人中心

石西油田石西石炭系油藏2025年开发建设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信息公示

新疆生态环保产业协会 / 2025-01-02 / :311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选址、建设、运营全过程环境信息公开的主体,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相关信息和审批后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信息公开的主体;建设单位编制环境影响公众参与的过程中,应当公开有关环境影响评价的信息,征求公众意见。建设单位对所发布的公示信息内容负全责并承担法律责任。

   2024年12月4日,受中国石油新疆油田分公司开发公司的委托,中勘冶金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承担了石西油田石西石炭系油藏2025年开发建设工程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的要求,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进行二次信息公示,并征求公众意见和建议。公示材料如下: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如需查阅纸质报告书可联系中勘冶金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于工,联系电话:0991-3745121。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次环境影响评价过程中,广泛征询评价范围内及项目所在地公众、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意见及关心该项目建设的所有社会人士对本项目的意见和建议,具体公众范围为塔城地区和布克赛尔蒙古自治县。

  三、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s://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下载并填写公众意见表发送至建设单位邮箱,或以电话等形式对工程建设、环境影响及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1)本项目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中国石油新疆油田分公司开发公司

  联系人:孙工

  联系电话:0990-6896755

  (2)环评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中勘冶金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于晨

  联系电话:0991-3745121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次公示公众信息反馈的时间由公示日期起10个工作日。

 

 

 

                中国石油新疆油田分公司开发公司

                                2025年1月2日

附件:石西油田石西石炭系油藏2025年开发建设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