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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密洪通能源有限公司第十三师天然气储备调峰及基础配套工程(二道湖工业园应急调峰储配总站至新星市门站输气管道)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信息公示

新疆生态环保产业协会 / 2025-02-08 / :332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选址、建设、运营全过程环境信息公开的主体,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相关信息和审批后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信息公开的主体;建设单位编制环境影响公众参与的过程中,应当公开有关环境影响评价的信息,征求公众意见。建设单位对所发布的公示信息内容负全责并承担法律责任。

2025年2月25日,哈密洪通能源有限公司委托乌鲁木齐天之宇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承担“哈密洪通能源有限公司第十三师天然气储备调峰及基础配套工程(二道湖工业园应急调峰储配总站至新星市门站输气管道)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现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公示材料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哈密洪通能源有限公司第十三师天然气储备调峰及基础配套工程(二道湖工业园应急调峰储配总站至新星市门站输气管道)项目

建设地点:第十三师二道湖工业园应急调峰储配总站至新星市中心城区门站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内容:建设一条输气管道,管道长度25.96km,其中设计压力4.0MPa的管网长17km,设计压力4.0MPa的管网长7.76km,设计压力0.4Mpa的管网长1.2km。沿线建设调压站两座(设计压力4.0MPa),其中一座设计规模为10000Nm3/h,另一座设计规模为6000NNm3/h。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哈密洪通能源有限公司

联系人:马晓玲

联系电话:18899426652

三、环评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乌鲁木齐天之宇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新市区北京中路华联大厦A座8F

联系人:马工

联系电话:13009688039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本次公众参与本着知情、真实、平等、广泛、主动的原则,采用公开发布工程信息收集公众意见及建议,公众可点击本文中链接获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填写后可通过书信、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提出您对本项目实施过程中和实施后有关的环保意见和建议。

 

 

哈密洪通能源有限公司

2025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