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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生态环保产业协会
G331线至岔哈泉化工园区公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新疆生态环保产业协会 / 2025-02-11 / :221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选址、建设、运营全过程环境信息公开的主体,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相关信息和审批后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信息公开的主体;建设单位编制环境影响公众参与的过程中,应当公开有关环境影响评价的信息,征求公众意见。建设单位对所发布的公示信息内容负全责并承担法律责任。
2025年1月13日,受巴里坤哈萨克自治县交通运输局的委托,新疆辰光启航环保技术有限公司承担了《G331线至岔哈泉化工园区公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目前,新疆辰光启航环保技术有限公司编制完成了《G331线至岔哈泉化工园区公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相关规定,对该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公示内容如下: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1.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的全文网络链接:
具体见附件。
2.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如需查阅纸质报告书可联系新疆辰光启航环保技术有限公司陈工,联系电话:17690981216。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次环境影响评价过程中,广泛征询评价范围内及项目所在地公众、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意见及关心该项目建设的所有社会人士对本项目的意见和建议,具体征求范围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哈密市巴里坤哈萨克自治县。
三、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见《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配套文件:
https://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向指定邮箱发送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发表关于该工程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
(1)本项目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巴里坤哈萨克自治县交通运输局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13364942007
(2)环评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新疆辰光启航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评价单位:新疆乌鲁木齐市新市区创新广场D座603室
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17690981216
邮箱:785981631@qq.com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征求公众意见起止时间为: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止。
巴里坤哈萨克自治县交通运输局
2025年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