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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246线北山煤窑至芨芨湖段公路改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信息公示

新疆生态环保产业协会 / 2025-02-18 / :337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选址、建设、运营全过程环境信息公开的主体,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相关信息和审批后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信息公开的主体;建设单位编制环境影响公众参与的过程中,应当公开有关环境影响评价的信息,征求公众意见。建设单位对所发布的公示信息内容负全责并承担法律责任。

2025年2月12日,受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建设管理局委托交通运输部环境保护中心开展S246线北山煤窑至芨芨湖段公路改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为维护社会公众合法的环境权益,提高环境影响评价的科学性和针对性,提高环保措施的合理性和有效性。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 4 号)的相关要求,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进行第一次公示,向公众公开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信息,并征求公众意见和建议。公示内容如下:

一、建设项目情况

1.项目名称:S246线北山煤窑至芨芨湖段公路改建项目

2.建设地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回族自治州奇台县

3.建设性质:既有道路迁改工程

4.项目基本情况:本项目建设起点位于既有S246线K13+070处,与西黑山工业园区二级路形成十字交叉,路线向东沿北山煤矿、凯源煤矿、金能矿业与将黑铁路之间布设,至金能矿业排土场西侧路线向南布设,沿红沙泉一号矿、二号矿东侧边界布设,在K47+900处下穿750kv电力线后接回既有S246线,终点位于既有S246与S228十字形平面交叉路口处。本项目路线全长45.658km,利用既有S246老路4.372km,新建道路41.286km。本项目按双向2车道二级公路标准建设,路基宽度12m,设计速度80km/h。全线设置桥梁16座,涵洞69道,平面交叉16处。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建设管理局

联系人:杨工

联系电话:0991-5283019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交通运输部环境保护中心

联系人:孙工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东街10号院603室

电话:18518603212

邮箱:823435312@qq.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统一制定,可通过生态环境部《关于发布<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配套文件的公告》(生态环境部公告2018年第48号)获得,网络链接: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本次公众参与本着知情、真实、平等、广泛、主动的原则,采用公开发布项目信息收集公众意见及建议,公众可在本信息发布后10个工作日内点击本文中链接获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填写后可通过书信、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提出您对本项目实施过程中和实施后有关的环保意见和建议。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建设管理局

2025年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