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产业协会
 联系方式:0991-4165463 | 0991-4165461 | 0991-4165486     微信公众号   个人中心

西北销售中心各站场无人值守改造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信息公开

新疆生态环保产业协会 / 2025-03-05 / :173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选址、建设、运营全过程环境信息公开的主体,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相关信息和审批后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信息公开的主体;建设单位编制环境影响公众参与的过程中,应当公开有关环境影响评价的信息,征求公众意见。建设单位对所发布的公示信息内容负全责并承担法律责任。

   2025年3月,我公司委托北京飞燕石化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承担“西北销售中心各站场无人值守改造工程”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为维护社会公众合法的环境权益,提高环境影响评价的科学性和针对性,提高环保措施的合理性和有效性,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的相关要求,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进行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向公众公开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信息,并征求公众意见和建议。公示内容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西北销售中心各站场无人值守改造工程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内容:1)在库车市塔里木乡草湖一村二电厂阀室东北方160m处,新建一座无人值守清管站,主要包括:天然气集输管线总长410m2台收发一体的清管器及配套设施、2台天然气旋风过滤净化装置及配套设施、1台过滤型排污缓冲罐、1台分析小屋及1间无人值守房(撬装房);2)在库车市牙哈镇库库高速北侧雅库线2#阀室安装无人值守房(撬装房)各一间。

建设地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库车市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天然气分公司西北天然气销售中心

通讯地址:新疆库车市天山东路58号塔河炼化供销大楼5

联 系 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18099474567

电子邮箱:67022263@qq.com                     

邮政编码:842000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北京飞燕石化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见附件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建设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注: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公众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天然气分公司西北天然气销售中心

2025年3月5日

附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