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产业协会
 联系方式:0991-4165463 | 0991-4165461 | 0991-4165486     微信公众号   个人中心

关于拜城县2025年水利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信息公示

新疆生态环保产业协会 / 2025-03-28 / :337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选址、建设、运营全过程环境信息公开的主体,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相关信息和审批后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信息公开的主体;建设单位编制环境影响公众参与的过程中,应当公开有关环境影响评价的信息,征求公众意见。建设单位对所发布的公示信息内容负全责并承担法律责任。

2025年3月27日,受拜城县水资源总站委托,河北奇正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承担了拜城县2025年水利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为维护社会公众合法的环境权益,提高环境影响评价的科学性和针对性,提高环保措施的合理性和有效性,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要求,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进行第一次公示,征求广大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公示材料如下: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拜城县2025年水利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项目位于阿克苏地区拜城县

建设性质:改建

项目概要:9个乡镇共计改造防渗渠道83条,总长度125.30km并配套渠系建筑物及量测水设施等。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拜城县水资源总站

建设单位联系人:段工 

建设单位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克苏地区拜城县解放路49号

建设单位联系方式:13999662230

(三)环评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名称:河北奇正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环评单位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自强路118号

环评单位联系人:洪浩

环评单位联系方式:0311-83033190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www.xjhbcy.cn/hbcyxh/xxgk/255400/hjyxpjgzcygs/284162/index.html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建设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公众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

 

 

   拜城县水资源总站

2025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