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产业协会
 联系方式:0991-4165463 | 0991-4165461 | 0991-4165486     微信公众号   个人中心

128团(前山镇)-124团(高泉镇)公路环境影响报告书-拟报批公示

新疆生态环保产业协会 / 2025-04-18 / :139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 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 4 )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 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选址、建设、运营全过程环境信息公开的主体,是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相关信息和审批后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信息公开的主体; 建设单位编制环境影响公众参与的过程中,应当公开有关环境影响评价的信息, 征求公众意见。建设单位对所发布的公示信息内容负全责并承担法律责任。 

我单位于2024929日委托新疆兵团勘测设计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承担“128团(前山镇)-124团(高泉镇)公路”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目前,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公众参与说明已编制完成,拟上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环境厅进行审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中的相关规定,现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拟报批公示,以听取社会各界对该项目的环境影响及有关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七师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  

                            2025418

附件:第七师128团(前山镇)-124团(高泉镇)公路环境影响报告书(拟报批稿)4.18.pdf

附件:环评公众参与(128团(前山镇)-124团(高泉镇)公路).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