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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生态环保产业协会
乌鲁木齐县水西沟河(板房沟)流域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信息公示
新疆生态环保产业协会 / 2025-05-21 / :147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选址、建设、运营全过程环境信息公开的主体,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相关信息和审批后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信息公开的主体;建设单位编制环境影响公众参与的过程中,应当公开有关环境影响评价的信息,征求公众意见。建设单位对所发布的公示信息内容负全责并承担法律责任。
2025年4月27日,我单位委托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承担乌鲁木齐县水西沟河(板房沟)流域规划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目前,《乌鲁木齐县水西沟河(板房沟)流域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已经编制完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现对该项目进行公众参与第二次信息公示,征求广大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公示材料如下: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1、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网络链接:详见附件。
2、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如需查阅纸质报告书可联系环评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杨哲哲,联系电话:0991-5855171。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次环境影响评价过程中,广泛征询评价范围内及项目所在地公众、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意见及关心该规划实施的所有社会人士对本项目的意见和建议,具体公众范围为受本规划实施影响的乌鲁木齐县。
三、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网址:www.xjhbcy.cn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点击本文中链接获取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填写后可通过书信、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向规划实施单位和环评单位提出您对本项目实施过程中和实施后有关的环保意见和建议。
(1)规划实施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规划实施单位名称:乌鲁木齐县水务局
通讯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乌鲁木齐县南旅基地雪岭路县政府2号楼
联系人:祁岩东
联系电话:18999186621
(2)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通讯地址: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黑龙江路19号
联系人: 杨哲哲
联系电话:0991-5855171
邮箱:2860489603@qq.com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次公示公众信息反馈的时间为自公示日期起10个工作日。
乌鲁木齐县水务局
2025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