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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里木油田克拉苏气田克深31区块白垩系巴什基奇克组产能建设项目地面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信息公示

新疆生态环保产业协会 / 2025-07-03 / :78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选址、建设、运营全过程环境信息公开的主体,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相关信息和审批后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信息公开的主体;建设单位编制环境影响公众参与的过程中,应当公开有关环境影响评价的信息,征求公众意见。建设单位对所发布的公示信息内容负全责并承担法律责任。

2025年4月,受我公司委托,新疆天合环境技术咨询有限公司承担了《塔里木油田克拉苏气田克深31区块白垩系巴什基奇克组产能建设项目地面工程》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目前,新疆天合环境技术咨询有限公司已完成了《塔里木油田克拉苏气田克深31区块白垩系巴什基奇克组产能建设项目地面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的相关要求,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公众参与第二次信息公示,并征求公众意见和建议。公示材料如下: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见附件。公众可以通过到环评单位办公地点查阅纸质报告书等方式查阅纸质报告书。环评单位地址及联系方式详见本次公示第四条。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次环境影响评价过程中征求意见公众范围为评价范围内受影响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具体公众范围以拜城县为主。

三、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s://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本次公示信息发布后,公众可点击本文中链接获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填写后可通过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向规划单位和环评单位提出对本规划实施过程中和实施后有关的环保意见和建议。

(1)本项目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

联系人:周工

联系电话:0996-2173121

(2)环评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新疆天合环境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0991-4182189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次公示公众信息反馈的时间由公示日期起10个工作日。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

2025年7月3日

附件:塔里木油田克拉苏气田克深31区块白垩系巴什基奇克组产能建设项目地面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