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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犁正元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新疆伊宁县塔吾尔别克金矿采选改扩建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信息公示

新疆生态环保产业协会 / 2025-07-17 / :209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选址、建设、运营全过程环境信息公开的主体,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相关信息和审批后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信息公开的主体;建设单位编制环境影响公众参与的过程中,应当公开有关环境影响评价的信息,征求公众意见。建设单位对所发布的公示信息内容负全责并承担法律责任。

2025415日,伊犁正元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委托乌鲁木齐湘永丽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承担了伊犁正元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新疆伊宁县塔吾尔别克金矿采选改扩建工程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目前,乌鲁木齐湘永丽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完成了《伊犁正元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新疆伊宁县塔吾尔别克金矿采选改扩建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相关规定,公开下列信息,征求与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1)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见附件

2)查阅纸质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的方式和途径:现场查阅,公众可前往单位查阅纸质报告书

3)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伊犁正元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地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伊宁县县城30°方位,直距28千米处公路里程36.5千米

联系人:孙秀金

联系电话:13031721885

4)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乌鲁木齐湘永丽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金沙江路友好万科大厦1101室

联系人:屈建平

电话:13579216062

电子邮箱:363001491@qq.com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次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为受项目直接、间接影响以及关注该项目的单位和个人。

(三)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在相关信息公开后,以电子邮件、信函或者按照有关公告要求的其他方式方式向我公司提出意见。

信函邮寄地址:新疆伊犁州伊宁县伊犁正元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新疆伊宁县塔吾尔别克金矿。

收件人:孙秀金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次征求意见的期限为10个工作日,起止时间为2025年7月16日至2025年7月29日。

 

伊犁正元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2025年7月17日 

附件:伊犁正元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新疆伊宁县塔吾尔别克金矿采选改扩建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