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皮山县坡斯喀河至桑株河下游水系联通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信息公示

新疆生态环保产业协会 / 2025-07-22 / :93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选址、建设、运营全过程环境信息公开的主体,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相关信息和审批后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信息公开的主体;建设单位编制环境影响公众参与的过程中,应当公开有关环境影响评价的信息,征求公众意见。建设单位对所发布的公示信息内容负全责并承担法律责任。

我单位于2025年7月10日委托新疆碧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承担“皮山县坡斯喀河至桑株河下游水系联通工程”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为维护社会公众合法的环境权益,提高环境影响评价的科学性和针对性,提高环保措施的合理性和有效性。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的相关要求,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进行第一次公示,向公众公开本项目环境评价的有关信息,并征求公众意见和建议。公示内容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选址选线、建设内容等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皮山县坡斯喀河至桑株河下游水系联通工程

项目选址: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田地区皮山县境内

项目概要:本项目为新建项目,通过新建引水工程,将坡斯喀河河水输入藏桂乡抗旱应急水源工程,用以缓解皮山县藏桂乡农业灌溉及防沙治沙缺水问题。工程引水口断面年引水量1186.93万m³,设计取水流量1.8m³/s。

工程新建引水渠首1座,渠道12.455km,渡槽2座,机械清淤预沉池1座,末端采用消能建筑物,投入藏桂干渠,新建分水口及125m梯形明渠引水至新建机械清淤预沉池,初步沉沙后由新建0.25km放水渠汇入已建0.8km输水渠进入藏桂乡抗旱应急水源工程。项目总投资3819.5万元。

(二)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皮山县水利服务总站

建设单位联系人:魏工

建设单位地址:新疆和田地区皮山县新城区文化西路3号

建设单位联系方式:13779290211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名称:新疆碧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环评单位地址:新疆和田地区和田市古江巴格乡公园路51号名门大酒店一号楼B座15层5号

环评单位联系人:张工

环评单位联系方式:15292951189

邮箱:1537519947@qq.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本次公众参与本着知情、真实、平等、广泛、主动的原则,采用公开发布工程信息收集公众意见及建议,公众可点击本文中链接获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填写后可通过书信、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提出您对本项目实施过程中和实施后有关的环保意见和建议。

 

 

 

皮山县水利服务总站

2025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