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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新能源(集团)准东环境发展有限公司3万吨/年干废触体资源化利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

新疆生态环保产业协会 / 2025-09-16 / :102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选址、建设、运营全过程环境信息公开的主体,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相关信息和审批后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信息公开的主体;建设单位编制环境影响公众参与的过程中,应当公开有关环境影响评价的信息,征求公众意见。建设单位对所发布的公示信息内容负全责并承担法律责任。

2025年912日,新疆新能源(集团)准东环境发展有限公司委托新疆新能源(集团)环境检测有限公司对“3万吨/年干废触体资源化利用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为维护社会公众合法的环境权益,提高环境影响评价的科学性和针对性,提高环保措施的合理性和有效性。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相关要求,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进行第一次公示,向公众公开本项目环境评价的有关信息,并征求公众意见和建议。公示内容如下: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项目名称:3万吨/年干废触体资源化利用项目;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单位:新疆新能源(集团)准东环境发展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项目位于新疆昌吉回族自治州吉木萨尔县准东开发区彩北产业园循环三路55号新疆新能源(集团)准东环境发展有限公司现有厂区内,中心坐标为东经89°1810.3841,北纬44°5611.8026

项目概况:本项目依托新疆新能源(集团)准东环境发展有限公司现有厂区的基础上,通过对1#、2#暂存仓库改造并建设为丙类车间,在改造后的车间内新建本项目生产所需的各类设备,总占地面积3200m2,总建筑面积2412m2。本项目不新建办公楼,项目用电用水等公用工程依托厂区原有设施。项目建成后,以区域内的干废触体(硅渣粉)、无机酸、铝板铁作为原料,通过酸浸、氧化、过滤、中和等工艺,转化生成海绵铜和硅粉,设计年处理30000t干废触体,年转化海绵铜1896t,硅粉27900t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新疆新能源(集团)准东环境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工

联系方式:13070381168;

建设单位地址:新疆昌吉回族自治州吉木萨尔县准东开发区彩北产业园循环三路55号。

三、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新疆新能源(集团)环境检测有限公司;

联系人:马工

电话:0991-3730645;

电子邮箱:674235779@qq.com;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地址: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豫清路750号(中国(新疆)自由贸易试验区)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www.xjhbcy.cn/hbcyxh/xxgk/255400/hjyxpjgzcygs/284162/index.html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本次公众参与本着知情、真实、平等、广泛、主动的原则,采用公开发布项目信息收集公众意见及建议,公众可点击本文中链接获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填写后可通过书信、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向规划单位和环评单位提出您对本项目实施过程中和实施后有关的环保意见和建议。

 

 

新疆新能源(集团)准东环境发展有限公司

20259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