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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康油田奇探1区块二叠系芦草沟组油藏产能建设扩大试验项目公众参与信息第一次信息公示

新疆生态环保产业协会 / 2025-09-24 / :84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选址、建设、运营全过程环境信息公开的主体,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相关信息和审批后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信息公开的主体;建设单位编制环境影响公众参与的过程中,应当公开有关环境影响评价的信息,征求公众意见。建设单位对所发布的公示信息内容负全责并承担法律责任。

2025918日,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吐哈油田分公司准东采油管理区委托陕西德环和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承担吉康油田奇探1区块二叠系芦草沟组油藏产能建设扩大试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生态环境部《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对该项目进行公众参与第一次信息公示,征求公众意见和建议,公示内容如下:

       1. 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吉康油田奇探1区块二叠系芦草沟组油藏产能建设扩大试验

项目地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回族自治州吉木萨尔县

项目性质:新建

项目概要本工程涉及总井数22口,新建产能7.5万吨,扩建吉28脱水站1座,新建计量站1座,并配套建设管线、道路等工程

       2.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吐哈油田分公司准东采油管理区

人:王主任

联系方式:13899311159

       3.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评价单位:陕西德环和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

联系电话:029-81543022

电子邮箱:601211614@qq.com

       4、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调查表网络链接地址:http://www.xjhbcy.cn/blog/article/6257

       5、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及周边的公众可自行下载公众意见表,填写后通过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传真、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吐哈油田分公司准东采油管理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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