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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硝石钾肥有限公司环境影响后评价第二次信息公示

新疆生态环保产业协会 / 2025-11-04 / :242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选址、建设、运营全过程环境信息公开的主体,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相关信息和审批后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信息公开的主体;建设单位编制环境影响公众参与的过程中,应当公开有关环境影响评价的信息,征求公众意见。建设单位对所发布的公示信息内容负全责并承担法律责任。

2025年7月1日,新疆硝石钾肥有限公司委托新疆智环科技咨询有限公司承担了新疆硝石钾肥有限公司环境影响后评价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文件的要求,现对该项目进行公众参与第二次信息公示,征求广大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公示材料如下: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1、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网络链接:通过百度网盘分享的文件:新疆硝石钾肥有限公司环境影响后评价报告书-公示稿.doc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Sf1agCySTRRhzc3f9zwxNw?pwd=h061

提取码:h061。

2、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如需查阅纸质报告书可联系新疆智环科技咨询有限公司刘总。

二、征求意见稿的公众范围

本工程被征求意见的对象包括可能受到建设项目直接影响的公众。

三、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可通过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保护协会网站进行下载,网址:http://www.xjhbcy.cn/blog/article/6257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点击本文中链接获取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填写后可通过书信、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向项目实施单位和环评单位提出您对本项目实施过程中和实施后有关的环保意见和建议。

(1)本项目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新疆硝石钾肥有限公司

地址:新疆鄯善县七克台乡以南约60km的库木塔格戈壁

联系人:刘科长

联系电话:19190655351

(2)环评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名称:新疆智环科技咨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经二路40号新丰大厦1栋7层701

联系人:刘总

电话:13999931756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本次公众参与本着知情、真实、平等、广泛、主动的原则,采用公开发布工程信息收集公众意见及建议,公众可点击本文中链接获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填写后可通过书信、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提出您对本项目实施过程中和实施后有关的环保意见和建议。

                                                                                                     疆硝石钾肥有限公司 

2025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