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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库拜区域瓦斯治理工程二期(拜城区域)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信息公示

新疆生态环保产业协会 / 2025-11-27 / :190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选址、建设、运营全过程环境信息公开的主体,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相关信息和审批后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信息公开的主体;建设单位编制环境影响公众参与的过程中,应当公开有关环境影响评价的信息,征求公众意见。建设单位对所发布的公示信息内容负全责并承担法律责任。

2025年11月20日,受阿克苏亚新煤层气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南京国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正在开展新疆库拜区域瓦斯治理工程二期(拜城区域)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的相关规定,现公示该项目评价工作的相关信息,征求广大公众对建设项目的意见与建议。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新疆库拜区域瓦斯治理工程二期(拜城区域);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克苏地区拜城县;

投资总额:318204.38万元;

建设内容及规模:采用滚动式开发,在拜城区块新建钻井362口,建设集输干线和集输支线71.61千米;在拜城中区建设48万方集气增压脱水站1座,火炬处1处;在拜城东区建设10万方集气增压脱水站1座,火炬区1处,建设2800方污水处理站1座,建设污水线路71.61千米;配套建设消防、电力、给排水等附属设施工程。

二、环境影响评价的目的及内容

通过评价工作了解项目拟建地周边环境现状及环境问题,预测项目建设的环境影响程度,从环境保护和生态平衡的角度对项目建设所带来的环境问题、工艺及环境可行性进行科学论证。同时,结合区域环境特征及工程特征,通过环境影响预测分析,提出污染防治和环境影响减缓措施,力争将项目建设的环境不利影响降到最低程度,为项目的工程设计、施工及运行管理提供科学依据,使工程建设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相统一,也为主管部门的决策和日常监管提供依据。

主要工作内容包括:对评价范围内的自然环境、生态环境、环境质量及污染源的现状进行调查,对本项目建设带来的各种影响作定性或定量的预测分析,提出污染防治、环境保护措施与建议,分析本项目的规划相容性和环境可行性。

公众意见表的网络连接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本次公众参与本着知情、真实、平等、广泛、主动的原则,采用公开发布信息收集公众意见及建议,公众可点击本文中链接获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填写后可通过书信、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提出您对本项目实施过程中和实施后有关的环保意见和建议。

、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阿克苏亚新煤层气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地址:新疆阿克苏地区拜城县拜城镇滨河社区亚阔恰路7号

联系人:候历

联系电话:18196107770

邮箱:/

、环评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南京国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南京市玄武区红山南路2号2幢502室

联系人:王翔

联系电话:0991-3680856

邮箱:1193896938@qq.com

 

阿克苏亚新煤层气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2025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