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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城地区额敏县布尔阔台河水资源利用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报批前公示

新疆生态环保产业协会 / 2025-12-01 / :140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选址、建设、运营全过程环境信息公开的主体,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相关信息和审批后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信息公开的主体;建设单位编制环境影响公众参与的过程中,应当公开有关环境影响评价的信息,征求公众意见。建设单位对所发布的公示信息内容负全责并承担法律责任。

   2025121日,受额敏县水利局委托,新疆博衍水利水电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编制完成塔城地区额敏县布尔阔台河水资源利用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完成公众参与说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要求,现进行报批前信息公示,并征求公众意见和建议。公示内容如下。

  

                                  额敏县水利局

         2025121

附件:公参说明

附件:公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