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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生态环保产业协会
米东固废综合处理厂环境影响后评价报告书公众参与信息公示
新疆生态环保产业协会 / 2025-12-08 / :232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选址、建设、运营全过程环境信息公开的主体,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相关信息和审批后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信息公开的主体;建设单位编制环境影响公众参与的过程中,应当公开有关环境影响评价的信息,征求公众意见。建设单位对所发布的公示信息内容负全责并承担法律责任。
2025年5月,受乌鲁木齐市京环环境能源有限公司的委托,新疆创青晨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承担了“米东固废综合处理厂环境影响后评价报告书”编制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的要求,现开展该环境影响后评价公众参与信息公示,征求广大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公示材料如下:
一 环境影响后评价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米东固废综合处理厂环境影响后评价报告书
评价时段:2019至2025年。
评价内容:米东固废综合处理厂建设内容包括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工程、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站、中水处理站、沼气发电及场外市政配套设施、配套转运站和大浦沟填埋场除臭应急治理和封场工程。本次后评价范围仅限米东固废综合处理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工程、生活垃圾填埋场工程、渗滤液处理站及中水处理站。生活垃圾填埋场总库容1997.1万m3,近期处理规模4500t/d;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工程总处理规模为日处理城市生活垃圾6000t/d(焚烧量4800t/d),共分两期建设。其中近期工程建成日处理城市生活垃圾4500t/d(焚烧量3200t/d),建设2×1600t/d焚烧线和2台38MW汽轮机+2台40MW发电机。远期未建设。渗滤液处理站,主要处理米东固废综合处理厂的垃圾渗滤液、生产及生活污水等,建设规模1200m3/d,全厂废水经“厌氧+膜生物反应器(MBR)+纳滤(NF)+反渗透(RO)”工艺。中水处理工程接收渗滤液处理站尾水,不足部分由乌鲁木齐城北再生水有限公司河东污水处理厂再生水工程的中水提供,处理工艺为“预处理+超滤(UF)+反渗透(RO)”。总投资28.10亿元,环保投资51615.46万元,占总投资的18.36%。
二 环境影响后评价报告书全文查阅方式和途径:
电子版报告书见附件,如需查阅纸质报告书可联系新疆创青晨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杨工,联系电话:18129212571。
三 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次环境影响后评价过程中,广泛征询评价范围内及所在地公众、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意见及关心乌鲁木齐市京环环境能源有限公司建设的所有社会人士。
四 建设单位的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乌鲁木齐市京环环境能源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米东区东瑞北路736号
联系人:杨工
联系电话:0991-6557518
五 承担后评价工作的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新疆创青晨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新疆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长春中路1555号高新万科大厦S9#综合楼17层1708号
联 系 人:杨工
联系电话:18129212571
电子信箱:372669163@qq.com
六 公众意见表的网络连接
http://www.xjhbcy.cn/blog/article/6257
七 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本次公众参与本着知情、真实、平等、广泛、主动的原则,采用公开发布工程信息收集公众意见及建议,公众可点击本文中链接获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填写后可通过书信、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和评价单位提出您对本次后评价工作的有关环保意见和建议。
乌鲁木齐市京环环境能源有限公司
2025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