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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康油田奇探1区块二叠系芦草沟组油藏产能建设扩大试验项目第二次信息公示

新疆生态环保产业协会 / 2025-12-25 / :601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 价公众参与办法》 (生态环境部令第 4 号)等法律、法规及 有关规定,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选址、建设、运营全过程环 境信息公开的主体,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相关 信息和审批后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信息公开的主体;建设 单位编制环境影响公众参与的过程中,应当公开有关环境影 响评价的信息,征求公众意见。建设单位对所发布的公示信 息内容负全责并承担法律责任。

2025年9月,受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吐哈油田分公司准东采油管理区委托,陕西德环和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承担了《吉康油田奇探1区块二叠系芦草沟组油藏产能建设扩大试验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现报告书的征求意见稿已完成,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现公开下列信息,征求与本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JBiLrxdyEa5Tnoi-KLFeRw?pwd=j58x 提取码: j58x

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现场索取

查阅纸质报告书的途径: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吐哈油田分公司准东采油管理区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项目位于新疆建设兵团第六师红旗农场境内,征求上述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三、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的内容、格式以及填写要求以生态环境部相关要求为准,通过以下链接自行下载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他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建设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五、建设单位名称与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吐哈油田分公司准东采油管理区

联 系 人:王经理       联系方式:13899311159

地址:新疆阜康市准东石油基地。

六、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名称

评价单位:陕西德环和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工           电话:029-81543022     

邮箱:601211614@qq.com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为本公告公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吐哈油田分公司准东采油管理区

2025年12月25日

附件:康油田奇探1区块二叠系芦草沟组油藏产能建设扩大试验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公示稿.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