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产业协会
 联系方式:0991-4165463 | 0991-4165461 | 0991-4165486     微信公众号   个人中心

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6501060104107单元(头屯河一二三期)详细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 第二次信息公示

新疆生态环保产业协会 / 2025-12-26 / :107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 价公众参与办法》 (生态环境部令第 4 号)等法律、法规及 有关规定,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选址、建设、运营全过程环 境信息公开的主体,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相关 信息和审批后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信息公开的主体;建设 单位编制环境影响公众参与的过程中,应当公开有关环境影 响评价的信息,征求公众意见。建设单位对所发布的公示信 息内容负全责并承担法律责任。

2025年6月5日,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委托南京国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承担《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6501060104107单元(头屯河一二三期)详细规划》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的相关要求,对该规划进行公众参与第次公示,征求公众意见和建议。公示内容如下:

一、规划概况

规划名称: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6501060104107单元(头屯河一二三期)详细规划

规划范围:东起西坪路,西至金环路,南至东环三路-连霍高速辅路,北至沙坪路北二巷-银屯路,总面积807.86hm2

规划定位:以装备制造、食品饮料及包装为主导产业,以医药制造、纺织服装、塑料制品、商贸物流与科技研发为4个配套产业的“2+4”产业体系

规划空间布局:头屯河一二三期规划形成织补生态、生产、生活空间,形成“一轴、双核、三带、三片区”的空间结构,形成园区功能体系完善、产城融合高效发展的模式。

划用地布局:本规划用地面积为807.86公顷,城镇开发边界面积为732.80公顷,其中建设用地742.59公顷,占规划用地的91.92%;农用地51.19公顷,占规划用地的6.34%;未利用地14.08公顷,占规划用地的1.74%。

、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1)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8T2N7akgNfyU-80RytuSnQ 提取码: iihe

(2)如需查阅纸质报告书可联系规划实施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的单位。

三、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及期限

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为与规划相关的党政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及规划区内及附近居民。

本次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由公示日期起10个工作日。

、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www.xjhbcy.cn/hbcyxh/xxgk/255400/hjyxpjgzcygs/284162/index.html 

、规划实施单位的名称及联系方式

规划实施单位名称: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联系人:杨主任

联系电话:18999886362

、承担环境影响评价的单位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南京国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南京市玄武区红山南路2号2幢502室

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025-86773168

、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本次公众参与本着知情、真实、平等、广泛、主动的原则,采用公开发布规划相关信息收集公众意见及建议,公众可点击本文中链接获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填写后可通过书信、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向规划实施单位和环评单位提出您对本项目实施过程中和实施后有关的环保意见和建议。

 

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5年12月26日

 

附件:头屯河一二三期期规划环评(征求意见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