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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6501060104103、6501060104366单元(头屯河四期)详细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 第二次信息公示

新疆生态环保产业协会 / 2025-12-26 / :97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 价公众参与办法》 (生态环境部令第 4 号)等法律、法规及 有关规定,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选址、建设、运营全过程环 境信息公开的主体,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相关 信息和审批后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信息公开的主体;建设 单位编制环境影响公众参与的过程中,应当公开有关环境影 响评价的信息,征求公众意见。建设单位对所发布的公示信 息内容负全责并承担法律责任。

2025年6月5日,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委托南京国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承担《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6501060104103、6501060104366单元(头屯河四期)详细规划》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的相关要求,对该规划进行公众参与第次公示,征求公众意见和建议。公示内容如下:

一、规划概况

规划名称: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6501060104103、6501060104366单元(头屯河四期)详细规划

规划范围规划范围为东至规划西二环-王家沟大桥,西至祥云西街与头屯河公路交叉口,南至鎏金山,北至头屯河公路与兰新铁路线交汇处。规划范围面积为948.52公顷,包含6501060104366、6501060104103两个城镇单元。

规划定位西北地区装备制造枢纽:以装备制造业为核心,覆盖金属制品、有色金属压延、通用/专用设备制造、汽车及交通运输设备制造、电气机械等细分领域,形成全链条装备制造集群;循环经济与绿色转型示范区:新型建材与废弃资源利用联动,服务于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及周边城市更新项目;加快石油化工产业转型升级。

规划空间布局构建“一核、两轴、一带、两片区”的空间结构体系。

一核:产业集聚核,吸引优质企业入驻、推动产业创新发展、提升园区整体竞争力;两轴:综合发展轴,向北串联头屯河工业园一期、二期、三期,向南串联一号台地、两河片区,产业发展轴,向西连接八钢、各类产业园及绕城高速;向东连接国际陆港区、连霍高速。一带:生态景观带,沿现状水系形成的东西向景观绿带;两片区:包括产业区、生活区。

规划用地布局本次规划用地总面积为948.52公顷,其中城镇开发边界内用地面积948.49公顷,城镇开发边界外用地面积0.03公顷

、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1)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W3lX9FLAf84wqS9YXcynyA 提取码: bq5g

(2)如需查阅纸质报告书可联系规划实施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的单位。

三、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及期限

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为与规划相关的党政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及规划区内及附近居民。

本次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由公示日期起10个工作日。

、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www.xjhbcy.cn/hbcyxh/xxgk/255400/hjyxpjgzcygs/284162/index.html 

、规划实施单位的名称及联系方式

规划实施单位名称: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联系人:杨主任

联系电话:18999886362

、承担环境影响评价的单位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南京国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南京市玄武区红山南路2号2幢502室

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025-86773168

、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本次公众参与本着知情、真实、平等、广泛、主动的原则,采用公开发布规划相关信息收集公众意见及建议,公众可点击本文中链接获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填写后可通过书信、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向规划实施单位和环评单位提出您对本项目实施过程中和实施后有关的环保意见和建议。

 

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5年12月26日

 

附件:头区四期规划环评(征求意见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