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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喀什噶尔河流域克孜河中游河段八村水电站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信息公示

新疆生态环保产业协会 / 2026-06-24 / :212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选址、建设、运营全过程环境信息公开的主体,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相关信息和审批后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信息公开的主体;建设单位编制环境影响公众参与的过程中,应当公开有关环境影响评价的信息,征求公众意见。建设单位对所发布的公示信息内容负全责并承担法律责任。

20266月,克州新隆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委托新疆祥达亿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承担新疆喀什噶尔河流域克孜河中游河段八村水电站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将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事项向公众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新疆喀什噶尔河流域克孜河中游河段八村水电站工程

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乌恰县康苏镇的克孜河中游河段上。中心地理坐标:东经75°01'58.766",北纬39°36'57.051"。行政区隶属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恰县管辖。

项目性质:新建。

建设内容及规模:电站从上一个梯级夏特水电站厂房尾水取水,经引水系统引水到电站厂房发电。电站厂房布置在夏特厂房下游约7.1km的左岸级阶地,为引水式地面厂房,安装4台混流式水轮发电机组,单机容量22MW,电站总装机容量88MW,多年平均发电量2.9439亿kW·h,年利用小时数为3345h。本工程属三等中型工程,工程由引水系统(包括进水闸、引水渠及其附属建筑、压力埋管、有压隧洞及调压井、压力钢管等,下同)、溢流侧堰、前池及进水口、电站厂房及开关站、尾水渠、防护堤等主要建筑物组成。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克州新隆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刚勇

电话:13982081105

三、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新疆祥达亿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克拉玛依西街185号璟曜里商住小区252层商业201

联系人:朱工

电子邮箱:2311352437@qq.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www.xjhbcy.cn/hbcyxh/xxgk/255400/hjyxpjgzcygs/284162/index.html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本次公示信息发布后,公众可点击本文中链接获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填写后可通过书信、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提出对本项目实施过程中和实施后有关的环保意见和建议。

 

 

 

 克州新隆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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