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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巽宁化工有限公司40万吨/年煤基馏分综合利用耦合新能源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

新疆生态环保产业协会 / 2026-06-26 / :262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选址、建设、运营全过程环境信息公开的主体,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相关信息和审批后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信息公开的主体;建设单位编制环境影响公众参与的过程中,应当公开有关环境影响评价的信息,征求公众意见。建设单位对所发布的公示信息内容负全责并承担法律责任。

  2026624日新疆巽宁化工有限公司委托新疆信中生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承担新疆巽宁化工有限公司40万吨/年煤基馏分综合利用耦合新能源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将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事项向公众公告如下: 

1、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新疆巽宁化工有限公司40万吨/年煤基馏分综合利用耦合新能源项目

建设地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宁市苏拉宫工业园苏六路以南,园八路以东,东环路以西。

建设性质:新建

项目概况:项目建设40万吨/年煤基馏分综合利用耦合新能源项目,该项目包括40万吨/年煤基馏分加氢装置;4.5万吨/年高品质吸附材料装置;空分装置;污水处理装置;以及配套储运系统;公用工程及其配套的公辅设施等。

项目投资:项目总投资97985.18万元,企业自筹30%,银行贷款70%。

2、建设单位的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新疆巽宁化工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李振光

联系电话:15848354722

电子邮箱:17304830888@163.com

通讯地址:新疆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伊宁市苏拉宫工业园

3、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环评单位:新疆信中生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南工

联系电话:18129210081

电子邮件:307343074@qq.com

通讯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安居南路802号鸿瑞豪庭3栋8层804-1

4、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www.xjhbcy.cn/hbcyxh/xxgk/255400/hjyxpjgzcygs/284162/index.html

5、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公众可以通过信函、电子邮件或者其他方式,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建设单位,反映与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新疆巽宁化工有限公司

2026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