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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生态环保产业协会
阿克苏市城区集中供热基础应急热源厂工程(经济技术开发区)污泥掺烧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 第二次信息公示
新疆生态环保产业协会 / 2026-09-22 / :50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七十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选址、建设、运营全过程环境信息公开的主体,是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相关信息和审批后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信息公开的主体;建设单位编制环境影响公众参与的过程中,应当公开有关生态环境影响评价的信息,征求公众意见。建设单位对所发布的公示信息内容负全责并承担法律责任。
我单位于2026年4月30日委托新疆蓝境生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承担阿克苏市城区集中供热基础应急热源厂工程(经济技术开发区)污泥掺烧项目的生态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为维护社会公众合法的环境权益,提高生态环境影响评价的科学性和针对性,提高环保措施的合理性和有效性,现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 第4号)中的规定,现对该项目进行信息公开,征求广大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公开信息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阿克苏市城区集中供热基础应急热源厂工程(经济技术开发区)污泥掺烧项目
(2)建设单位:阿克苏阳光热力有限公司
(3)项目性质:改建
(4)行业类别:热力生产和供应(D4430)、固体废物治理(N7723)
(5)建设地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克苏地区阿克苏经济开发区阿克苏阳光热力有限公司厂区内
(6)用地面积:本项目不新增占地,现有工程占地面积65013.34平方米(97.52亩)
(7)建设内容:本项目依托经开区热源厂现有2台116MW循环流化床锅炉、燃煤进料、输送、碎煤、投料系统及其他辅助设施,设计年处理含水率不高于60%的污泥(一般工业固废)7435t。本次改建无新增设施,改建完成后现有建设内容及规模不变。
二、生态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项目符合国家和地方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标准、政策、规范及相关规划要求;生产过程中采用了清洁的生产工艺,所采用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技术经济可行,能保证各种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污染物的排放符合总量控制的要求,预测表明该工程正常排放的污染物对周围环境和环境保护目标的影响较小,环境风险可接受,从环境保护的角度出发,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三、生态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1)生态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链接:
https://www.kdocs.cn/l/cb0Dqme4PCJf
(2)如需查阅纸质报告书可联系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单位。
四、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及期限
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为与项目相关的党政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及附近居民。
本次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由公示日期起10个工作日。
五、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www.xjhbcy.cn/hbcyxh/xxgk/255400/hjyxpjgzcygs/284162/index.html
六、建设单位的名称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阿克苏阳光热力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彭工
联系电话:09972623062
七、承担环境影响评价的单位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新疆蓝境生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正扬路街道冬融街566号2号楼
联 系 人:陈工
联系电话:09913839536
八、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本次公众参与本着知情、真实、平等、广泛、主动的原则,采用公开发布项目相关信息收集公众意见及建议,公众可点击本文中链接获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填写后可通过书信、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提出您对本项目实施过程中和实施后有关的环保意见和建议。
阿克苏阳光热力有限公司
2026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