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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博州博乐市青得里镇夏吾儿台-亚麻滩片区保尔德支渠地下水超采治理项目第二次公示

新疆生态环保产业协会 / 2026-10-10 / :547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选址、建设、运营全过程环境信息公开的主体,是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相关信息和审批后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信息公开的主体;建设单位编制环境影响公众参与的过程中,应当公开有关生态环境影响评价的信息,征求公众意见。建设单位对所发布的公示信息内容负全责并承担法律责任。

2026年7月14日,受博乐市水利管理站的委托,新疆华安智慧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承担了《新疆博州博乐市青得里镇夏吾儿台-亚麻滩片区保尔德支渠地下水超采治理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目前新疆华安智慧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完成了《新疆博州博乐市青得里镇夏吾儿台-亚麻滩片区保尔德支渠地下水超采治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相关要求,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进行第二次信息公示,并征求公众意见和建议。公示材料如下: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见附件。我公司将于10个工作日内在建设项目所在地进行两次登报,公开项目信息。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工程被征求意见的对象包括可能受到建设项目直接影响的公众。

三、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ltOGPJiVlwMGRQDHchWuzQ?pwd=xtrw 提取码: xtrw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

(1)本项目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博乐市水利管理站

联系人:巴克毕尔森

联系电话:19000631217

(2)环评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新疆华安智慧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梅工

联系电话:15981747915

邮箱:1241418669@qq.com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次公示公众信息反馈的时间自公示之日起,共10个工作日。

六、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在本信息公开后10个工作日内,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按照有关公告要求的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负责审批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交书面意见。

 

 

博乐市水利管理站

                                                        2026年10月10日

 

附件:博乐市青得里镇保尔德支渠地下水超采治理项目环评报告-1.pdf

附件:博乐市青得里镇保尔德支渠地下水超采治理项目环评报告-2.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