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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湖县博斯腾湖游船停靠点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信息公示

新疆生态环保产业协会 / 2026-11-03 / :134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选址、建设、运营全过程环境信息公开的主体,是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相关信息和审批后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信息公开的主体;建设单位编制环境影响公众参与的过程中,应当公开有关环境影响评价的信息,征求公众意见。建设单位对所发布的公示信息内容负全责并承担法律责任。

我单位于2026年11月2日委托新疆正天华能环境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公司承担“博湖县博斯腾湖游船停靠点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生态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为维护社会公众合法的环境权益,提高环境影响评价的科学性和针对性,提高环保措施的合理性和有效性。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的相关要求,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进行第一次公示,向公众公开本项目环境评价的有关信息,并征求公众意见和建议。公示内容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选址选线、建设内容等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博湖县博斯腾湖游船停靠点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项目建设地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博湖县境内。

项目概况:项目拟在博斯腾湖建设游船停靠点并配套旅游基础设施,包括浮动码头(趸船码头)8处、配套用房、供水供电、污水处理及清淤等工程内容,项目8处用地合计5.9278公顷,其中涉及占用生态保护红线5.4372公顷。

(二)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新疆开都河文化旅游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联系人:杨海波 ;

建设单位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博湖县境内;

建设单位联系方式:15739291160;

(三) 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名称:新疆正天华能环境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环评单位地址:新疆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区)苏州东街568号金邦公寓大厦16楼A6号

环评单位联系人:孙浩;

环评单位联系方式:15999075157 邮箱:601566183@qq.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本次公众参与本着知情、真实、平等、广泛、主动的原则,采用公开发布工程信息收集公众意见及建议,公众可点击本文中链接获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填写后可通过书信、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提出您对本项目实施过程中和实施后有关的环保意见和建议。

 

新疆开都河文化旅游有限公司

2026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