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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南疆(阿克苏)危险废物及医疗废物处置中心升级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信息公示

2020-06-08 / :47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选址、建设、运营全过程环境信息公开的主体,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相关信息和审批后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信息公开的主体;建设单位编制环境影响公众参与的过程中,应当公开有关环境影响评价的信息,征求公众意见。建设单位对所发布的公示信息内容负全责并承担法律责任。

  我公司于2019年7月29日委托重庆九天环境影响评价有限公司承担“新疆南疆(阿克苏)危险废物及医疗废物处置中心升级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目前,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已经编制完成,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相关要求,现开展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以听取社会各界对该项目的环境影响及有关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公示材料如下: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1)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详见附件

  (2)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如需查阅纸质报告书可联系阿克苏中新联合环境治理有限责任公司葛总,联系电话:13956069552?。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次环境影响评价过程中,广泛征询评价范围内及项目所在地公众、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意见及关心该项目建设的所有社会人士对本项目的意见和建议,具体公众范围为阿克苏市。

  三、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www.xjhbcy.cn/hbcyxh/xxgk/255400/hjyxpjgzcygs/284162/index.html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下载并填写公众意见表发送至建设单位邮箱,或以电话等形式对工程建设、环境影响及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1)本项目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阿克苏中新联合环境治理有限责任公司

  通讯地址:新疆阿克苏地区阿克苏市阿塔公路11.5公里处西侧

  联系人:葛总

  电话:13956069552

  (2)环评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重庆九天环境影响评价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重庆市长寿区凤城街道向阳路2号

  联系人:于工

  联系电话:13079945757

  电子信箱:1520082627@qq.com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次公示公众信息反馈的时间由公示日期起10个工作日。

  新疆南疆(阿克苏)危险废物及医疗废物处置中心升级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pdf

  阿克苏中新联合环境治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0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