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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开都河中游河段水电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第二次信息公示

2020-06-01 / :118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选址、建设、运营全过程环境信息公开的主体,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相关信息和审批后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信息公开的主体;建设单位编制环境影响公众参与的过程中,应当公开有关环境影响评价的信息,征求公众意见。建设单位对所发布的公示信息内容负全责并承担法律责任。

  2019年9月10日,我单位委托新疆博衍水利水电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承担新疆开都河中游河段水电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现对该项目进行公众参与第二次信息公示,征求广大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公示材料如下: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1.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详见附件。

  2.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如需查阅纸质报告书可联系环评单位新疆博衍水利水电环境科技有限公司陈国亮,联系电话: 0991-5870422。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次环境影响评价过程中,广泛征询评价范围内及项目所在地公众、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意见及关心该项目建设的所有社会人士对本项目的意见和建议,具体征求范围为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和静县、焉耆县及博湖县。

  三、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可通过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保护协会网站进行下载,网址: http://www.xjhbcy.cn/hbcyxh/xxgk/255400/hjyxpjgzcygs/284162/index.html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下载并填写公众意见表发送至建设单位邮箱,或以电话等形式对工程建设、环境影响及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1)本项目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国家能源集团新疆开都河流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彭连群

  联系电话:0996-5396055  18199969700

  邮箱:12039409@chnenergy.com.cn

  通讯地址:新疆库尔勒市人民东路华誉商务大厦14楼

  (2)环评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新疆博衍水利水电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国亮

  联系电话:0991-5870422

  邮箱:36410209@qq.com

  通讯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南湖北路1956号亚欧财富广场A座10楼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次公示公众信息反馈时间为由公示日期起10个工作日。

  开都河水电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书(征求意见稿).pdf

  国家能源集团新疆开都河流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

  2020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