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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生态环保产业协会
喀什地区第一人民医院疏附县广州新城传染病院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信息公示
2020-05-26 / :93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选址、建设、运营全过程环境信息公开的主体,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相关信息和审批后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信息公开的主体;建设单位编制环境影响公众参与的过程中,应当公开有关环境影响评价的信息,征求公众意见。建设单位对所发布的公示信息内容负全责并承担法律责任。
2020年5月15日,受我单位委托,新疆清风朗月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承担了“喀什地区第一人民医院疏附县广州新城传染病院区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中的有关规定,现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进行第一次公示。公告信息如下: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喀什地区第一人民医院疏附县广州新城传染病院区建设项目
项目地点:疏附县商贸园区花城大道西延。
项目概况:本项目为传染病医院建设项目,项目总占地面积为9.3318公顷,总建筑面积为为41000m2,其中门诊用房(2F)建筑面积3350m2,医技1号楼(3F)4200m2,医技2号楼(3F)5635m2,呼吸道住院楼(5F)12000m2,消化道住院楼(6F)6500m2,综合住院楼(4F)4600m2,综合办公楼(含后勤)(3F)4715m2。设置床位500张,并建设其他配套设施。
项目总投资10100万,全部申请中央预算内投资资金。
二、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喀什地区第一人民医院
联系人:麦麦提尼亚孜
电话:15276032404
邮箱:363777035@qq.com
联系地址:喀什市迎宾大道120号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名称:新疆清风朗月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评价单位地址:乌鲁木齐市新市区鲤鱼山北路199号弛达集电港A座806
评价单位联系人:马小娟
评价单位联系电话:13009688039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连接
http://www.xjhbcy.cn/hbcyxh/xxgk/255400/hjyxpjgzcygs/284162/index.html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本次公众参与本着知情、真实、平等、广泛、主动的原则,采用公开发布工程信息收集公众意见及建议,公众可点击本文中链接获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填写后可通过书信、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提出您对本项目实施过程中和实施后有关的环保意见和建议。
喀什地区第一人民医院
2020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