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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昌吉市硫磺沟矿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信息公示

2020-05-19 / :71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选址、建设、运营全过程环境信息公开的主体,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相关信息和审批后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信息公开的主体;建设单位编制环境影响公众参与的过程中,应当公开有关环境影响评价的信息,征求公众意见。建设单位对所发布的公示信息内容负全责并承担法律责任。

  2020年1月,昌吉市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委托新疆煤炭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承担了“新疆昌吉市硫磺沟矿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目前,新疆煤炭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编制完成了《新疆昌吉市硫磺沟矿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初稿,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相关要求。公示材料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新疆昌吉市硫磺沟矿区总体规划。

  建设地点:新疆昌吉市硫磺沟矿区西起马道沟,紧邻呼图壁县白杨河矿区;东至乌鲁木齐城市规划边界,与乌鲁木齐市接壤,矿区东北距乌鲁木齐市40km,北距昌吉市50km,头屯河以西行政区划属昌吉市管辖,以东属乌鲁木齐县管辖。。

  建设规模:建设规模28.2Mt/a。矿区东西长度约16.25km~35.25km,南北宽度约4.02km~24.89km,面积约245.59km2。

  二、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见附件。

  我公司将于10个工作日内在建设项目所在地进行两次登报,公开项目信息。

  三、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工程被征求意见的对象包括可能受到建设项目直接影响的公众。具体公众范围为昌吉市。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www.xjhbcy.cn/hbcyxh/xxgk/255400/hjyxpjgzcygs/284162/index.html。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发表关于该工程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

  (1)本项目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昌吉市发展与改革委员会

  联系人:步科长

  联系电话:18997807055

  (2)环评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新疆煤炭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通讯地址:乌鲁木齐市南昌路177号

  联系人:刘工

  联系电话:0991-4513324

  邮箱:285406350@qq.com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次公示公众信息反馈的时间由公示日期起10个工作日。

  新疆昌吉市硫磺沟矿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征求意见稿).pdf

  昌吉市发展与改革委员会

  2020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