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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田县2019年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建设项目-垃圾填埋场(喀什塔什乡)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信息公示

2020-04-28 / :54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选址、建设、运营全过程环境信息公开的主体,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相关信息和审批后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信息公开的主体;建设单位编制环境影响公众参与的过程中,应当公开有关环境影响评价的信息,征求公众意见。建设单位对所发布的公示信息内容负全责并承担法律责任。

  2019年7月,和田县环境保护局委托北京中环尚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承担“和田县2019年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建设项目-垃圾填埋场(喀什塔什乡)”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目前,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已经编制完成,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相关要求,现开展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以听取社会各界对该项目的环境影响及有关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公示材料如下: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1.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的全文见附件

  2.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如需查阅纸质报告书可联系北京中环尚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李工,联系电话:0991-4827240。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次环境影响评价过程中,广泛征询评价范围内及项目所在地公众、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意见及关心该项目建设的所有社会人士对本项目的意见和建议,具体公众范围为项目区周边村镇。

  三、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www.xjhbcy.cn/hbcyxh/xxgk/255400/hjyxpjgzcygs/284162/index.html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向指定邮箱发送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发表关于该工程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

  (1)本项目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项目建设单位名称:和田县环境保护局

  地址:和田市古江南路

  联系人:艾力

  联系电话:13999058903

  (2)环评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北京中环尚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岑

  联系方式:0991-4827240

  电子邮箱:278648412@qq.com

  环评单位通讯地址: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请公众在本公示公布的10个工作日内将公众意见表提交给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

  和田县2019年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建设项目-垃圾填埋场(喀什塔什乡)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征求意见稿).pdf

  和田县环境保护局

  2020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