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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宁大外环米粮泉-可克达拉公路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信息公示

2020-04-10 / :49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选址、建设、运营全过程环境信息公开的主体,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相关信息和审批后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信息公开的主体;建设单位编制环境影响公众参与的过程中,应当公开有关环境影响评价的信息,征求公众意见。建设单位对所发布的公示信息内容负全责并承担法律责任。

  我公司于2018年8月9日委托河北正润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承担了伊宁大外环米粮泉-可克达拉公路工程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目前,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已编制完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中的相关规定,对该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公示期间,公众可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现场查阅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提出相关意见或建议。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网络链接详见公示网址,纸质版可采取邮寄或现场查阅的方式,详见公示网址链接。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次环境影响评价过程中,广泛征询评价范围内及项目所在地公众、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意见及关心该项目建设的所有社会人士对本项目的意见和建议,具体公众范围为伊宁市和察布查尔县。

  三、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见《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配套文件:

  http://www.xjhbcy.cn/hbcyxh/xxgk/255400/hjyxpjgzcygs/284162/index.html。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向指定邮箱发送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发表关于该工程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

  (1)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交通运输局

  单位联系人:唐工

  联系电话:13309998766

  邮箱:446284880@qq.com

  (2)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河北正润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石家庄市桥西区城角街168号

  单位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18195865660

  邮箱:zyly412@163.com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征求公众意见起止时间为: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止。

  伊宁大外环米粮泉-可克达拉公路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征求意见稿).pdf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交通运输局

  2020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