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产业协会
 联系方式:0991-4165463 | 0991-4165461 | 0991-4165486     微信公众号   个人中心

喀什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信息公示

2020-03-26 / :60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选址、建设、运营全过程环境信息公开的主体,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相关信息和审批后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信息公开的主体;建设单位编制环境影响公众参与的过程中,应当公开有关环境影响评价的信息,征求公众意见。建设单位对所发布的公示信息内容负全责并承担法律责任。

  2020年3月24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规定,喀什宝润环保电力有限公司委托新疆天合环境技术咨询有限公司对喀什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现将建设内容等基本情况予以公开,以便了解公众对本项目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现将环境影响评价公示内容公布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概况

  项目名称:喀什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

  建设单位:喀什宝润环保电力有限公司

  建设地址:本项目位于喀什市东部阿克喀什乡与英吾斯塘乡交界处的戈壁滩上,厂址东距喀什市区中心约25km,西北距阿克喀什乡约7km。拟建厂址中心坐标为:东经76°18′32.14″,北纬39°29′19.23″。

  项目概况:本项目建设规模为设计日处理生活垃圾800t,年处理生活垃圾能力 29.2×104t。配置2×400t/d 机械炉排 炉+1×15MW 凝气式汽轮发电机组。本项目年运行8000小时,年最大发电量1.2×108kWh、年售(上网)电量9.84×107kWh。本项目拟处理1市(喀什市)、5县(疏勒县、疏附县、伽师县、岳普湖县、英吉沙县)的生活垃圾。生活垃圾由各县市政环卫部门负责转运垃圾,采用密闭车厢可卸式垃圾运输车辆运输运至厂内的垃圾贮坑内。

  本项目主要包含垃圾接收系统、焚烧处理系统、烟气处理装置、灰渣输送系统、余热回收系统、汽轮发电机组、灰渣处理系统、渗滤液收集和处理系统等,核心设备焚烧炉采用机械炉排焚烧炉。烟气处理系统采用“SNCR炉内脱硝+半干式脱酸+干法喷射+活性炭吸附+布袋除尘”的组合工艺技术;渗沥液采用“预处理+ UASB厌氧反应器+MBR生化处理系统+NF纳滤膜系统+RO 反渗透膜”处理工艺。本项目总投资48606万元。

  项目性质:新建

  二、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喀什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

  联系人:王总

  电话:17630150001

  邮箱:xutaixiangxtx@163.com

  联系地址:新疆喀什地区喀什经济开发区深喀大道总部经济区川渝大厦6层606室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名称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新疆天合环境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电话:0991-4182193

  联系人:聂工

  电子邮件:51620110@qq.com

  地址:新疆乌鲁木齐水磨沟区南湖西路215号

  四、公众意见表链接

  http://www.xjhbcy.cn/hbcyxh/xxgk/255400/hjyxpjgzcygs/284162/index.html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请关注本项目建设的社会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及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公众反馈意见时,应提供详尽有效的联系方式,以便建设单位及时向您反馈相关信息。

  喀什宝润环保电力有限公司

  2020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