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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黑山煤炭化工有限公司年产60万吨半焦、2万吨活性炭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信息公示

2020-01-17 / :52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选址、建设、运营全过程环境信息公开的主体,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相关信息和审批后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信息公开的主体;建设单位编制环境影响公众参与的过程中,应当公开有关环境影响评价的信息,征求公众意见。建设单位对所发布的公示信息内容负全责并承担法律责任。

  我公司于2020年1月15日委托新疆化工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承担“新疆黑山煤炭化工有限公司年产60万吨半焦、2万吨活性炭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为维护项目所在区域公众的合法环境权益,提高环境影响评价的科学性和针对性,提高环保措施的合理性和有效性,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相关要求,对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进行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向公众公开本项目环境评价的有关信息,并征求公众意见和建议。公示内容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新疆黑山煤炭化工有限公司60万吨半焦、2万吨活性炭项目。

  建设单位:新疆黑山煤炭化工有限公司。

  建设性质:新建(重新报批)。

  建设地点:新疆吐鲁番市托克逊县黑山矿区新疆黑山煤炭化工有限公司厂区内。

  项目概要:本项目建设不改变原批复的年产60万吨半焦、2万吨活性炭生产规模;不改变已建成的60万吨半焦生产装置;优化2万吨活性炭生产工艺;调整项目副产荒煤气净化方案;建设2×12MW荒煤气尾气发电装置;优化项目配套环保设施,其他配套的公辅工程、储运工程、部分环保设施、行政设施利用厂区现有工程。

  二、建设项目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新疆黑山煤炭化工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新疆吐鲁番市托克逊县黑山矿区新疆黑山煤炭化工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马强

  联系电话:15509002393

  电子邮箱:1182837951@qq.com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新疆化工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通讯地址:乌鲁木齐市喀什东路559号东方智慧园

  邮政编码:830006

  联 系 人:罗述华

  联系电话:0991-7987541

  电子邮箱:536552041@qq.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www.xjhbcy.cn/hbcyxh/xxgk/255400/hjyxpjgzcygs/284162/index.html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本次公众参与本着知情、真实、平等、广泛、主动的原则,采用公开发布工程信息收集公众意见及建议,公众可点击本文中链接获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填写后可通过书信、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提出您对本项目实施过程中和实施后有关的环保意见和建议。

  新疆黑山煤炭化工有限公司

  2020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