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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471井区2020年开发建设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

2020-01-09 / :55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选址、建设、运营全过程环境信息公开的主体,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相关信息和审批后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信息公开的主体;建设单位编制环境影响公众参与的过程中,应当公开有关环境影响评价的信息,征求公众意见。建设单位对所发布的公示信息内容负全责并承担法律责任。

  2020年1月9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规定,中国石油新疆油田分公司开发公司委托新疆天合环境技术咨询有限公司对车471井区2020年开发建设工程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现将建设内容等基本情况予以公开,以便了解公众对本工程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现将环境影响评价公示内容公布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概况

  项目名称:车471井区2020年开发建设工程

  建设单位:中国石油新疆油田分公司开发公司

  建设地址:车471井区位于克拉玛依市以南70km、五五新镇东北约28km处,属车排子油田。

  项目概况:计划在车471井区,部署采油井19口,新建产能10.4×104t,新建单井拉油点6座,计量站2座(3号、4号计量站),集中拉油点1座,配套建设管线、供配电等配套设施。

  项目性质:新建

  二、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中国石油新疆油田分公司开发公司

  联系人:薛先生

  电话:0990-6889165

  邮箱:626448645@qq.com

  联系地址:克拉玛依市迎宾路66号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名称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新疆天合环境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电话:0991-4182193

  联系人:梁工

  电子邮件:562105584@qq.com

  地址:新疆乌鲁木齐水磨沟区南湖西路215号

  四、公众意见表链接

  http://www.xjhbcy.cn/hbcyxh/xxgk/255400/hjyxpjgzcygs/284162/index.html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及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公众反馈意见时,应提供详尽有效的联系方式,以便建设单位及时向您反馈相关信息。

  中国石油新疆油田分公司开发公司

  2020年1月9日